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侵權責任法中的過錯推定原則是可以採用的嗎?

侵權責任法中的過錯推定原則是可以採用的嗎?

一、《侵權責任法》中的過錯推定原則是可以採用的嗎?

侵權責任法中的過錯推定原則是可以採用的嗎?

《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相關內容被《民法典》所取代,因此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過錯推定原則是可以採用的。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生後,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二、構成侵權行為的情況有哪些?

1、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造成的侵權行為;

2、產品質量責任;

3、高度危險作業的侵權責任;

4、危害環境的侵權責任;

5、施工造成的侵權責任;

6、建築物及其附屬物造成的侵權責任;

7、飼養動物造成的侵權責任等等。

特殊侵權責任實行過錯推定或無過錯責任。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責任,只要證明三個方面:自己有損害;加害人有加害行為;損害與加害行為有因果關係。加害人要免除自己的責任,要根據法律證明符合法定的免責條款或自己沒有過錯。

三、侵權行為分為哪幾類?

1、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這是侵權行為的最基本分類。

一般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因為過錯而實施的、法律知識大全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和侵權責任一般構成要件以認定的侵權行為;特殊侵權行為,是指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而不以行為人具有主觀過錯、適用無過錯原則或過錯推定原則歸責的侵權行為。

2、單獨侵權行為和共同侵權行為。

這種分類是根據侵權行為人的人數多少劃分的侵權行為類型,一人即為單獨行為。

3、積極侵權行為與消極侵權行為。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確認或者劃分侵權責任的方式有着明確的規定,其中過錯推定原則就是非常常用的一種方式,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可以採取合理的確認侵權責任的行為或者是原則。如果對於雙方的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jiating/jiatinganli/n17on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