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夫妻之間協議離婚手寫有效嗎?

夫妻之間協議離婚手寫有效嗎?

夫妻之間協議離婚手寫有效嗎?

一、夫妻之間協議離婚手寫有效嗎?

夫妻之間協議離婚手寫有效。但是離婚協議書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本身不能起到解除婚姻的效果,離婚協議生效時間是在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之後才生效。

不管是通過民政部門離婚還是通過法院離婚,如果是已經簽訂好的離婚協議,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發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對於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進行反悔。

但已經簽字捺印的離婚協議書,對於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破裂、現有財產狀況,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二、離婚協議書的書寫要求是什麼?

1、在內容上的規範:

(1)明確表示雙方自願離婚;

(2)協議內容為雙方自願達成;

(3)有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的一致處理意見。

2、在形式上的要求:

(1)使用A4紙張、藍黑墨水筆或者黑色簽字筆書寫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3)協議內容應當清晰可辨,不得塗改。

3、在合法有效性上的規定:

(1)協議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協議約定內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

(3)協議約定內容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

4、在存檔上的要求: 雙方當事人要準備三分離婚協議書,一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當地民政局存檔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三、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相比具備哪些特點?

1、程序簡易、便捷;

2、離婚協議易於當事人自覺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訴訟,緩解了婚姻當事人的仇視和敵對。

協議離婚要求“雙方自願”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並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協議離婚必須具備“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法定要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

其中,子女問題適當處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

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並且,以上條件也是離婚協議書所應當包含的內容。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離婚協議書在書寫的時候是有相關的要求的,比如説在內容上面必須要非常的規範,而且在形式方面的話也必須要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同時需要注意的就是,手寫的離婚協議書也是和打印的離婚協議書一樣發生法律效力。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jiating/jiatinganli/6730v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