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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房產做預告登記怎麼處理?

離婚訴訟房產做預告登記怎麼處理?

一、離婚訴訟房產做預告登記怎麼處理?

離婚訴訟房產做預告登記怎麼處理?

離婚訴訟房產做預告登記需要預售人和銀行或者是公積金管理機構書面同意,才能夠對其財產處理。離婚涉及的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相應的登記,需要預售人(房地產開發企業,下同)、預購人(同時為抵押人,下同)和銀行或者公積金管理等機構(抵押權人,下同)書面同意

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對方要求離婚的,是否判決准予離婚的關鍵是患者的精神病能否治癒。無論精神病患於何時,對方在結婚前是否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只要可以確定夫妻一方的精神病經治不愈(適用於婚前隱瞞了精神病的情況)或者久治不愈(適用於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的情況),即可以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確裂,經調解無效,可以判決准予離婚。但“經治不愈”或者“久治不愈”過於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經治不愈是指經過一次治療後未痊癒,還是經過多次治療後未痊癒;久治不愈的時間標準如何把握,沒有明確的規定。對此,只有按照一般人的理解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哪些情況調解無效,應當判處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訴訟過程當中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人民法院是需要嚴格的按照《民法典》當中所規定的原則來進行判決的,如果説所購買的房屋正處於最高境界這個階段的話,那麼是需要相關的機構和個人書面的同意的情況之下才能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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