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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結婚前財產協議

如何做結婚前財產協議

如何做結婚前財產協議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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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結婚如何做婚前財產公證?、

房產證的發證日期,因為婚前所購買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而改變。但如果你參與了按揭還款,你便可以主張這部份按揭款的權利。如果離婚,在法院判決時,房產不作為共同財產處理。如果你覺得要約定為夫妻共有,是可以辦理的。但要在你們結婚前,雙方到不動產所在公證機構辦理。公證的前提你們雙方自願,婚姻財產約定是為了明晰各自財產歸屬,避免婚後發生不愉快。這種公證是更好唬攻槓紀蘄慌擱葦功倆的保護你們雙方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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