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財產分割 >

同居生育的財產分割

同居生育的財產分割

同居生育的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同居的財產分割

基本同意上面的解答,但是如果存在《繼承法》這種情況“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
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就要考慮適當分給其遺產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jiating/caichanfenge/k9ygy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