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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個人買房算夫妻財產嗎?

婚內個人買房算夫妻財產嗎?

婚內個人買房算夫妻財產嗎?

一、婚內個人買房算夫妻財產嗎?

婚內個人買房算夫妻財產,購買的房產資金來源如果屬於《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規定的情形,則屬於共同財產。如果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則屬於個人財產。

1、屬共同財產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屬其中一方財產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婚後買房需要注意什麼

為有效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婚後買房需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户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户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另外,辦理過户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二)證件準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税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在現實生活當中,可能有一些夫妻認為在婚後自己用自己所擁有的一個工資性的收入來購買財產是屬於個人的,但其實根據我們國家的民法典當中的規定,並不是屬於這樣的,應當屬於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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