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 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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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保險的理財產品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是用夫妻共同財產支出的。如果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不是使用工資,是父母或者朋友給辦的保險的理財產品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理財產品,同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即便是“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請參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如下規定:
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哪些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婚後購買的保險
婚後夫妻之間不管是為自己購買保險,還是為對方購買保險都屬於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保險,婚後仍在繳費
雖然保險是在婚前買的,但由於有婚姻事實期間仍在繳費,因此如果離婚這期間所繳納的保費需要退一半出來給另一方。
3、婚前買的理財保險,婚後獲得收益
由於保險產生的收益是在婚後,這屬於婚後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購買的保險相關的產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範圍的,如果是他人購買的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個人財產,而在離婚的時候不得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平均分割,所以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要看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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