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了駕駛證和行駛證幾天能拿
- 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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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交通事故扣了駕駛證和行駛證,一般可以在10日內取回,需要檢驗鑑定的,鑑定報告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就可以領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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