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車禍的責任如何劃分
- 交通事故責任律師解答
- 關注:2.72W次
律師解析:鐵路車禍的責任根據案件事實和過錯進行劃分。
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條
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
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條
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jiaotong/zerenjieda/8zep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