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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遺贈扶養協議要注意哪些

簽訂遺贈扶養協議要注意哪些

1、扶養主體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
2、內容應明確具體寫出遺贈扶養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
3、遺贈內容應寫明遺贈財產的名稱、數量、處所,並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4、扶養內容應寫明提供扶養具體內容、辦法和期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 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簽訂遺贈扶養協議要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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