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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的費用是多少

離婚起訴的費用是多少

1.首先,法院根據訴訟財產額標的按比例收取訴訟費用,因為爭議財產在一開始難以確定價格,您需要在立案時先暫估一個費用,建議您暫估20萬以下,這樣只需要繳納幾十元的訴訟費用,之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會確定爭議財產價值,法官會要求雙方補繳訴訟費用,在訴訟費用的數額和原被告起訴費用分配上,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離婚起訴的費用是多少

財產案件受理費:

1萬元以下 每件50元;

1萬元—10萬元 ×0.025-200元;

10萬元—20萬元 ×0.02+300元;

20萬元—50萬元 ×0.015+1300元;

50萬元—100萬元 ×0.01+3800元;

100萬元—200萬元 ×0.009+4800元;

200萬元—500萬元 ×0.008+6800元;

500萬元—1000萬元 ×0.007+11800元;

1000萬元—2000萬元 ×0.006+21800元;

2000萬元以上 ×0.005+41800元

2.訴訟過程中,如果對爭議財產價格無法達成合意,還會涉及一筆評估費用,例如對房產價格原被告各執一詞,在法官的組織下也達不成一致意見,法院會要求雙方競價,拒絕競價的,法官會要求原告或者被告申請評估,評估公司由法院隨機搖取收費一般是根據財產標的額採取累進制比例收取

3. 律師費用,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看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律師費用各地、各所不一。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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