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隨時要回來嗎 送給七歲小孩一個手機
-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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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給七歲小孩一個手機,可以隨時要回來。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七歲的小孩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即使是純獲利益行為,也是無效。送給七歲小孩手機的行為無效,手機所有權自始沒有轉移,所以可以隨時要回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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