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解答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孩子4個月離婚該如何判

孩子4個月離婚該如何判

孩子4個月離婚該如何判
律師解析:四個月的子女法院判決離婚的時候一般判決由女方撫養,男方承擔撫養費。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hunyin/fuyangjieda/r15gg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