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解答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離婚小孩撫養權公證

離婚小孩撫養權公證

離婚小孩撫養權公證:由於《變更撫養權協議》涉及雙方當事人對被撫養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證處的公證人員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要求雙方應親自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手續,不得委託他人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離婚小孩撫養權公證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hunyin/fuyangjieda/kdop6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