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解答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監護人的規定是怎樣的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監護人的規定是怎樣的

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監護人的規定是怎樣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hunyin/fuyangjieda/8v9p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