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解答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

財產分割要辦理多久

財產分割要辦理多久

法院分割財產需要幾個月的時間。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離婚財產分割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財產分割要辦理多久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hunyin/caichanjieda/56n5z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