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加名字後離婚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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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首先,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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