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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訂立合同撤銷期限怎麼算?

脅迫訂立合同撤銷期限怎麼算?

脅迫訂立合同撤銷期限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計算,計算一年。如果超過一年當事人沒有申請撤銷該民事法律行為的,則撤銷權喪失,該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當事人需要履行相應的義務。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脅迫訂立合同撤銷期限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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