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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必須公證嗎?

遺囑繼承必須公證嗎?


遺囑繼承必須公證嗎?

  當事人在訂立遺囑的時候,是否需要辦理公證手續,這要看選擇的是哪一種遺囑形式。若是公證遺囑,則必須要辦理公證,而其他的遺囑,如口頭遺囑、代書遺囑、自書遺囑、錄音遺囑,則法律上面並沒有強制要求辦理公證,此時辦理公證也可,不辦理也可,不會對遺囑的效力造成什麼影響

  一般來説,公證與否並不是遺囑生效的法定強制條件。因此,即使是未經公證的遺囑,只要符合《民法典》與《民法典》等的規定,同樣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遺囑公證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於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

  遺囑公證,是指公證機關對遺囑人立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以證明。它要求遺囑人必須在公證員面前訂立遺囑,然後由公證員對遺囑的內容和遺囑人的簽名給以證明。經過公證的遺囑,有如下好處:

(一)遺囑的內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規定,所立遺囑有效。

(二)遺囑內容不易被篡改和偽造。

(三)有利於保證遺囑效力的實現,保護遺囑人和遺囑受益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因遺囑引起的繼承糾紛的發生。

  經過公證的遺囑,如果沒有新的公證遺囑推翻此遺囑,是一直有效的。

標籤: 遺囑繼承 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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