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欠租六個月 法律 關注:2.34W次 沒簽房屋租賃合同 但交了六個月房租 算不算定合同合同到期後,房東默認了繼續租住行為,且又收取了六個月房租,視為延長了合同期限,合同繼續有效,期限至少延長至收取房租的六個月內,房東讓搬遷的行為屬違約行為,可向房東提出繼續履行合同的請求。若不答應,可提出訴訟。聯繫我們可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 標籤: 房產糾紛 欠租 房屋 房屋租賃 六個月 租賃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zv86k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