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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又復婚的夫妻財產

假離婚又復婚的夫妻財產

假離婚又復婚的夫妻財產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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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又復婚財產怎麼分配




    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願,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係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雙方當事人離婚後,就上次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處置合法有效的情形下,該財產的劃分協議或判決,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復婚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手續。



    3、復婚後,上次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合法有效的財產處置,仍然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即便雙方復婚後,上次劃歸哪一方所有的財產,仍然屬於其個人婚前財產。不因復婚後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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