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筆跡鑑定後可撒 法律 關注:1.26W次 申請筆跡鑑定後可撒調解和撤訴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標籤: 刑事辯護 司法鑑定 筆跡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y35rp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