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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撫養費協議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協議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協議
協議離婚後女方拒付孩子撫養費
如果雙方離婚時已經確定了孩子撫養權的歸屬,那麼沒有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必須依法給付關於孩子的撫養費用。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同時,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也就是説,如果女方拒絕給付撫養費,那麼男方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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