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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轄公安應如何移送管轄

指定管轄公安應如何移送管轄

指定管轄公安應如何移送管轄
指定管轄公安應如何移送管轄
⒈上級公安指定管轄的,應當將指定管轄決定書分別送達被指定管轄的公安和其他有關的公安。
⒉原受理案件的公安,在收到上級公安指定其他公安管轄的決定書後,不再行使管轄權,同時應當將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轄的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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