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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創業補貼辦理流程要有哪些

成都創業補貼辦理流程要有哪些

成都創業補貼辦理流程要有哪些
成都創業補貼辦理流程要有哪些
(1)高校創新創業平台內的孵化項目和創業實體,由平台所屬高校牽頭組織專家對孵化創業項目和創業實體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意見。評估完成後,在平台所屬高校內公示7天。
公示無異議的,由高校(校區、創業創業平台)將申請材料、公示情況等材料報所在地區(市)縣就業局。
區(市)縣就業局進行初審,區(市)縣人社局、財政局複審。由區(市)縣人社局、財政局出具審核意見後,向高校撥付資金,由高校發放至創業大學生個人賬户,不得發放現金。


2)高校創新創業平台外的孵化項目和創業實體,由創業所在地的區(市)縣就業服務部門進行初審。
初審完成後,在創業所在地公示7天。
公示無異議的,由各區(市)縣就業服務部門將申請材料、公示情況等材料報經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複核後,向區(市)縣就業服務部門出具審核意見。
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劃撥到就業服務部門,由就業部門根據審核意見直接撥付帶申請人個人銀行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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