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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扣留在哪裏

行政拘留扣留在哪裏

行政拘留扣留在哪裏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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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在哪裏擔保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第一百零九條規定 擔保人應當保證被擔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處罰的執行。 擔保人不履行擔保義務,致使被擔保人逃避行政拘留處罰的執行的,由公安機關對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擔保人的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擔保人與被處罰人所涉及的治安案件沒有任何利害關係,即擔保人不是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也不是本案的證人、被害人等。


    
(2) 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享有政治權利”,是指擔保人依據憲法和法律享有下列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是指擔保人未受到任何剝奪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處罰,未被採取任何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行政強制措施或者未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即未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勞動教養等。


    
(3)在當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這是指擔保人在被處罰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的住所。暫住人口或者其他流動人員不能作為保證人。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是指擔保人的年齡、體力與智力等條件能夠保證其履行擔保義務,如擔保人必須達到一定年齡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擔保人的智力正常、擔保人的身體狀況能夠使其完成監督被處罰人行為的義務等。


    綜上所述,關於行政拘留在哪裏擔保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行政拘留是可以由擔保人的,但是並不是隨便的人都可以進行擔保,擔保人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和資質,必須是與本案沒有利害關係的人,並且需要有政治權利,有固定的工作和住處才可以擔任行政拘留的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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