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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的拘傳程序

民事案件的拘傳程序

民事案件的拘傳程序
民事案件立案後程序
1、決定立案的,應當計算案件受理費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訴人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將該案的當事人姓名、案由等情況統一編立案號輸入計算機。 2、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起訴,交由人民法庭審理。 3、當事人不服第一審裁判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發交原審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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