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拘傳程序 法律 關注:1.81W次 民事案件立案後程序1、決定立案的,應當計算案件受理費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訴人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將該案的當事人姓名、案由等情況統一編立案號輸入計算機。 2、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起訴,交由人民法庭審理。 3、當事人不服第一審裁判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發交原審人民法院。 標籤: 民事案件 刑事辯護 強制措施 拘傳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v90zl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