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個人合夥分紅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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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個人合夥分紅税法
分紅屬於個人所得税徵税範圍。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税,以所得人為納税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税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税申報。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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