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損害賠償責任是如何規定的
- 法律
- 關注:1.07W次
旅遊損害賠償責任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因旅遊經營者方面的同一原因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遊者選擇要求旅遊經營者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選擇的案由進行審理。
第四條規定,因旅遊輔助服務者的原因導致旅遊經營者違約,旅遊者僅起訴旅遊經營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將旅遊輔助服務者追加為第三人。
第五條規定,旅遊經營者已投保責任險,旅遊者因保險責任事故僅起訴旅遊經營者的,人民法院可以應當事人的請求將保險公司列為第三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r5eky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