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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做民事訴訟原告代理人

哪些人可做民事訴訟原告代理人

哪些人可做民事訴訟原告代理人
民事訴訟哪些人可以做委託代理人

按照民訴法第58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現在應該所有了解。總的來説,受委託人能做的就是代表委託人行使法律權利並且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他人損害。委託人對受委託人的授權行為在法律上也是受保護的,防止冒用委託人名義的行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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