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解散時如何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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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解散時如何償還債務
合夥解散時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來償還債務。
1.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分配。
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合夥企業解散的清算
(1)清算組織的構成。按《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2)清算組織的執行。
3.合夥債務的償還順序
4.合夥企業債務的行使期限
合夥企業解散後,原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連帶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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