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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妻兒須承擔全部債務嗎,怎麼規定的

丈夫死亡,妻兒須承擔全部債務嗎,怎麼規定的

丈夫死亡,妻兒須承擔全部債務嗎,怎麼規定的
丈夫死亡,妻兒須承擔全部債務嗎,怎麼規定的
丈夫死亡的,妻兒不一定要承擔全部債務。
如果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則在丈夫死亡後妻子要承擔全部債務,因為對於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都有償還的責任。
如果債務是丈夫的個人債務的,則妻子和兒女僅以繼承的死者遺產價值為限來對債務承擔償還責任,超過繼承遺產價值部分的債務,他們不負責償還。
如果他們放棄繼承遺產的,則完全不用對死者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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