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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與兼職協議

勞務合同與兼職協議

勞務合同與兼職協議
兼職協議與勞務合同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1)主體資格不同。 (2)主體性質及其關係不同。 (3)主體的待遇不同。 (4)兼職協議與勞務合同報酬的性質不同。 (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 (6)適用的法律不同。 勞務合同 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 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以及民法總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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