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條件 雙方同意

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條件 雙方同意

雙方同意,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條件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雙方同意變更孩子撫養權

實踐中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夫妻在離婚後,一方或雙方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 (2)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 (3)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變更孩子撫養權。 (4)撫養權變更需提出證據證明自己帶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5)孩子年滿18週歲的,無需任何人的監護與撫養,所以孩子年滿18週歲後,不再存在撫養權變更的問題。 如果要去變更小孩撫養權,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願意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撫養權的。

以上就是雙方同意變更孩子撫養權這種情況會如何處理的回答,你可以參考一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npg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