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專利實施實體 法律 關注:1.71W次 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1、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以公告;2、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標籤: 實施 實體 專利 知識產權 非專利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n0y7g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