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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定損委託書怎麼寫

保險定損委託書怎麼寫

保險定損委託書怎麼寫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保險定損委託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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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定損委託書怎麼寫

保險理賠授權委託書
*****有限公司:
茲有我單位(個人) 委託(委託人)全權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並允許委託人領取
領取保險款金額:¥ (大寫: )
以轉賬方式支付給: 户名:
開户銀行:
銀行賬户:
委託人在換行和處理上述單項的過程中,依法簽署的有關文件,我均予以承認,此委託書有效期從簽署之日起至理賠事宜處理完畢止。
理賠事宜包括:提交單證、辦理車貸按揭保證、辦理索賠申請手續、領取賠款(含網上劃款)。 重要聲明:
1、本授權書是由本授權人親筆填寫,由委託人確認其真實性,因虛假委託書導致的經濟賠償由委託人或領款人承擔。
2、為方便貴公司可以順利將款項通過銀行轉賬劃入以上指定的賬號,本授權人已確認以上指定賬號信息完整有效。
3、如因提供的索賠資料和相關信息有誤引起的後果由授權人承擔。
4、授權人(被保險人)身份證明為本委託書必備附件。
授權人簽章(公章):     受託人簽章(公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 約定的除外。
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 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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