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土地使用期限 法律 關注:1.9W次 土地使用期限“徵地款”分三類:土地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費和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屬於村經濟集體組織所有,可以內部分配給本經濟集體組織成員。勞動力安置費如家庭承包方放棄提議安置,可以要求該項費用;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屬物和青苗的所有人。 標籤: 期限 徵地拆遷 土地 土地承包 臨時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l1e3l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