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被申請人反訴
- 法律
- 關注:1.48W次
訴前財產保全被申請人反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對方申請訴前保全了,你想反保全,實際上就是也申請對對方進行訴前保全,那麼要符合上述規定。
寫一個訴前保全申請書遞交到法院吧。
填寫財產保全申請書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①要求寫明保全的理由,即為什麼保全;
②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不提供擔保,法院有可能拒絕保全請求;
③要求提供被保全財產的具體位置和數量,否則法院無法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kxk4k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