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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怎麼界定的

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怎麼界定的

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怎麼界定的
購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怎麼界定的
1.應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權開始計算。一般來講,由於開發商取得土地後的開發直到建成都需要時間,購房者不可能得到70年完成的土地使用權。  
2.一棟房屋,大概也就70年左右的壽命期,那就把住宅土地使用權規定為70年。但實際上,等70年到期而房屋仍具使用價值時,房屋所有人仍可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延續使用權協議並交納一部分土地如讓金即可擁有土地使用權。    
3.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第2款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請續期,以及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未批准其續期申請,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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