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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醫療設備捐贈協議

接受醫療設備捐贈協議

接受醫療設備捐贈協議
接受股東固定資產捐贈

《關於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税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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