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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辦 借條被告不承認

該怎麼辦 借條被告不承認

借條被告不承認,該怎麼辦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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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承認借條怎麼辦

法院開庭了以後,一般被告不承認借條怎麼辦,法庭就會讓被告做筆跡鑑定,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當由被告申請進行司法鑑定,如果沒有申請司法鑑定,並且出具鑑定費就等於放棄申請鑑定。誰主張誰舉證就是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提供證據並加以證明。是一種舉證責任的通俗化説法,便於非法律專業人士理解。一般在民事訴訟中較多采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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