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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案件的訴訟費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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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肖像權一般有兩個要件,一是未經他人同意使用其肖像,二是以盈利為目的。 名譽權則不同,可以是侮辱其肖像或聲譽從而達到貶低對方形象的目的。 至於姓名權,我國法律有相關規定。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户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以上是對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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