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上訴狀 法律 關注:6.74K次 沒有上訴狀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標籤: 深圳 上訴狀 訴訟仲裁 司法文書 中院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jdw6p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