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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詐騙與貸款欺詐如何區分

貸款詐騙與貸款欺詐如何區分

貸款詐騙與貸款欺詐如何區分
貸款詐騙與貸款欺詐如何區分
1、從犯罪構成來看,兩項罪行相對接近,在司法實踐中應注意避免混淆:
(一)犯罪對象同為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信用資金。
(二)主體要件相同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均構成,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與該兩罪的行為人內外勾結,提供幫助,亦可成為共犯。
(三)客觀要件相同的兩項罪行表現,可能是編制引進資金、項目、經營企業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合同,使用虛假證明書,保證虛假產權證明書,或者超過抵押物價值重複保證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
(四)客體要件相近兩罪的客體均為複雜客體。侵犯貸款罪的主要客户是金融管理秩序,其次是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所有權(包括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貸款詐騙罪侵權的主要客體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所有權,其次侵權的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因此,如何辨別二罪的關鍵在於主觀要件。雖然兩罪採取的手段相似,但主觀目的不同。詐騙貸款罪不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只是在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情況下采取非法手段取得貸款,有歸還的意願。而貸款詐騙罪的主觀意圖就是通過非法手段騙取貸款並非法佔有。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5條,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兑、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19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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