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可以拿多少? 買房女方拿了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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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女方拿了百分之十,離婚後可以拿多少?
買房女方拿了百分之十,離婚後需要根據這百分之十錢款的性質來判定可以拿多少。如果可以證明該十萬元首付女方父母只贈與自己女兒,則離婚可以視為女方的個人財產,可以要回給父母。如果沒有,那就認定為父母對雙方的贈與,無法拿回。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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