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兑匯票質押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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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兑匯票質押合同
銀行承兑匯票質押合同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方由於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友好協商,自願將自己合法取得擁有的銀行承兑匯票(以下簡稱匯票)質押給乙方,雙方就該匯票質押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持票面共計
張,金額合計
元,票面主要信息如下表:
銀行承兑匯票質押合同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方由於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友好協商,自願將自己合法取得擁有的銀行承兑匯票(以下簡稱匯票)質押給乙方,雙方就該匯票質押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持票面共計
張,金額合計
元,票面主要信息如下表: 第二條 甲方對於上表所列的質押給乙方的銀行承兑匯票具有如下義務: 1)甲方確保所質押給乙方的匯票的真實性、有效性,是合法取得擁有; 2)甲方確保所質押給乙方的匯票沒有掛失、止付、凍結或者其他任何票據糾紛; 3)甲方確保所質押給乙方的匯票不是假票,且無錯票、背書籤章不清楚情形; 4)甲方確保所質押給乙方的匯票到期能及時承兑; 5) 甲方把所持有的銀行承兑匯票質押給乙方的同時無條件同意乙方隨時可以把質押的銀行承兑匯票找銀行貼現還所借的本金; 第三條 甲方承諾有下列情形之一即視為甲方違約,違約責任按照本協議的第四條進行處理: 1)甲方所質押的匯票為甲方非法取得擁有; 2)甲方所質押的匯票不具有真實性、有效性,或者有其他重大瑕疵; 3)甲方所質押的匯票在其轉讓之前存在掛失、止付、凍結等票據糾紛;
4)甲方所質押的匯票到期不能及時承兑; 第四條 甲方出現違約情況處理方法如下: 1)甲方全部承擔違約所帶來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 2)甲方當事人在接到乙方電話或者書面通知後的2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地將本次轉讓匯票所得交易款打到乙方 指定賬户;甲方當事人包括公司法人、簽訂本協議的代理人或甲方財務部人員; 3)甲方逾期不能歸還交易款,則按照本次質押銀票所得交易款的____‰一天的利息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需承擔乙方處理甲方違約事件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乙方提供各項費用的憑證);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地為上海市楊浦區武東路198號907
室. 第六條 甲方委託乙方將質押匯票的款項
轉到如下賬户: 户 名:
開户行:
賬 號:
第七條 本匯票質押合同執行如有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未能協商一致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 乙方: 簽字: 備註:
年
月
日 1. 背書附甲方法人、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甲方法定地址(或實際聯繫地址)、聯繫方法 2. 甲方預留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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