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贍養官司的被告

贍養官司的被告

贍養官司的被告
離婚官司被告怎麼舉證

民事案件除有特殊規定外,一般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


“誰主張,誰舉證”是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規則,但僅僅是一般性原則,並不能適用於所有案件,因此,才有舉證責任倒置和法院調查取證等制度的補充。我國設置舉證責任分配製度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訴訟的公平、公正和效率,最大限度的讓法律事實符合客觀事實。因此,涉及家庭暴力的離婚案件,應根據其特點和規律分配舉證責任,這不僅更有利於查明案件的事實,取得更好的社會效果,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同時,也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並符合民事案件“優勢證據”規則。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j155y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