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60週歲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60週歲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60週歲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60週歲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1、離婚的條件對所有年齡段的人通用,並未設定年齡限制。
2、協議離婚條件的規定
(1)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3、起訴離婚條件的規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grwyr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