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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流程該怎麼走

夫妻離婚流程該怎麼走

夫妻離婚流程該怎麼走
夫妻離婚流程該怎麼走
1、離婚登記的程序要按下列步驟走:
(1)由夫妻雙方先協商好離婚事宜,並簽訂好離婚協議;
(2)共同去民政局申請辦理離婚登記並提交相關證件和材料;
(3)婚姻登記員對提交的證件和材料進行查驗;
(4)查驗無誤之後會辦理登記併發給離婚證。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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