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最新產假規定 法律 關注:3.73K次 成都產假最新規定一、你生育可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二、你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的你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標籤: 產假 結婚 婚姻家庭 東莞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exx3jp.html